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摘自 更新日期:2009/08/11 19:13 記者顏真真/台北報導

因應莫拉克颱風對台灣造成的嚴重災害,金管會呼籲壽險業者提供受災保戶保單新借款一定期間免息、緩收續期保費及房屋貸款利息優惠等措施,根據各壽險公布的相關措施,包括南山人壽、國華人壽、保誠人壽、台灣人壽、富邦人壽、新光人壽等壽險公司都提供受災保戶保單新借款在一定期間免息,其中南山、國華、台灣及保誠人壽免息期間最長有3個月。


南山人壽發言人潘玲嬌表示,凡是受災地區(參照中央災害應變中心公佈之受災地區)的南山保戶所投保保單的應繳費日於8月7日至11月10日間到期者,可提出申請繳費期限延長3個月;8月10日至11月10日申辦保單借款,借款金額免息3個月;現行房貸客戶申辦3個月至6個月期間內緩繳貸款本金,可只繳納房貸利息。

台灣人壽則是有效契約的要保人及被保險人,即日起保費應繳日為8月1日至9月30日的保戶,符合各縣市政府天然災難補助標準,9月30日前,檢具村、里長開立風災受災戶證明及保戶通報申請單,自應繳費日起,凡提出申請即可享有續期保費緩繳3個月;保單借款若為新借戶,每一保單借款新增金額前3個月免利息,自第4個月起可享1.99%,優惠利率1年;如為已借戶,自保單最近應繳息日起算免息3個月。

國華人壽則是保戶於8月1日至10月31日到期的續期保費可延長6個月;受災戶於8月15日至11月15日的保單借款免利息,舊的保單借款繳息時間得延長6個月,同時,半年內免收補單工本費100元。


保誠人壽則是收費地址為災區的受災保戶,可申請到期應繳保費緩繳6個月(適用於保費應繳日期為7、8、9月者);對於應繳貸款息的貸款戶,得選擇延緩繳費;受災保戶於8月底前申請保單借款,免收3個月保單借款利息(自借款撥款日起算)。


富邦人壽則提供災區保戶應繳的保單借款利息得以寬延2個月繳息,另提供新借或增借保戶在10萬元額度內首月免息;經由業務同仁提報並經確認,受災地區保戶的續期保費可延2個月繳納。


新光人壽則凡是收費地址在中央政府公布之受災區的保戶,續期保費應繳月為8、9兩個月者,該期保費自應繳日起,可緩繳2個月;已催告件仍於寬限期間內,寬限期間自動延長為2個月。


此外,自8月14日至98年8月31日新增保單貸款的新光人壽保戶,受災戶以要保人之一般件保單(不含ATM件)保單借款,每一要保人之所有保單的淨增貸款最高20萬可免息優惠30天;保險年金滿期金到期時,也將提供受災保戶申請提前給付。


中國人壽則提供凡保單的收費地址為災區者、續期保費應繳日期於6月1日至9月30日者,可透過業務員或客戶服務專線0800-098889、0800-021200提出申請,即可將保費緩繳期限延長至應繳日起算6個月,至於已屆繳費期間的災區保戶,可開立6個月的支票免收延滯息,投資型商品則以支票兌現確認日之次一評價日為投資日;辦理緩收之投資型保單,於緩收期間不影響保單不停效保證。


全球人壽則是續期保險費應繳日期在7月1日至10月31日間的受災保戶均可提出申請保險費緩繳6個月;受災保戶提出保險單借款申請,不論新舊貸戶,均提供6個月利息緩繳的優惠,新貸戶並享有優先辦理、快速撥款的服務;受災保戶因為此次災害致遺失保險單,其申請補發保險單免收手續費。


至於中國人壽團險部分,旅安險於本週內(8月14日前)可提出契變申請辦理取消或延長;團體險保戶暫停保費催告作業。


宏泰人壽凡保單應繳日介於6月1日至8月31日的災區保戶,將自動展延寬限期1個月;保單借款週年日及保險費墊繳週年日為98年7月及8月份者,其借款及墊繳利息繳款期限展延至10月31日止;三商美邦人壽則提供傳統型保單保戶可緩繳保費5個月(含寬限期)。
摘自http://tw.news.yahoo.com/article/url/d/a/090811/17/1osq3.htm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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